今夜艳如玫瑰 - 今夜艳如玫瑰第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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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点头。

    依你现在的心情和感觉,会吻我吗?说着,芭比娃娃双手支颐,将丰满的红唇和微露的酥胸从小桌上方悄悄抵进我并半合上眼睛,良久。

    我坚定地摇摇头。

    为什么?芭比娃娃有些失望。

    我说,因为我认识一个女孩,她有一双和你一样的狐媚眼。我不能找两双同样的眼睛,何况我尚无计划同某个女孩白头偕老。

    话音未落,芭比娃娃唇边挂着微笑,把一杯冰红茶细水长流地倒在我的皮鞋和裤腿上,然后温柔地轻声说,不好意思,我建议你滚回去换换裤子和袜子,不过走前别忘了买单。

    我礼貌地站起身,从西服口袋里掏出钱夹,摸出一张百元大钞压在高脚杯下面,然后说,谢谢你使我的腿更加冷静了。

    那天我们刚走到武则天的无字碑前,我的手机响了,是妈妈从市打来的。妈妈说家里要粉刷,许多旧东西要淘汰,你那个柜子扔掉了。

    我惊问里面的东西呢?

    全烧了,妈妈说得很平静。

    我无言以对,悲怆不已。我是个记忆力极差的人,以后没有那些信件、照片、日记来串起我对岁月、青春、爱情的记忆,没有那些随风而逝的残红落英时时向我展现以往的快乐和悲伤,我会怀疑它们真的存在过吗?过去的我存在过吗?没有那些珍藏,我将无法辨认自己。没有了过去的我,现在的我还存在吗?

    妈妈的做法让我有一种被人窥探了隐私的愤怒与沮丧。那个沉甸甸的红木方柜是奶奶过世前留给我的,四角包着铜皮,红漆已经剥落,一把老式铜锁在上面闪闪发光,惟一的一枚钥匙在我手上。

    我能想象出妈妈用那把红柄的铁钳砸开铜锁时,表情是怎样的决绝——她是想以截断和毁弃我的历史的方式让一向玩世不恭的我重新做人。想到这儿我的脸忽然烧红起来,因为我真切记得柜子里有一本香港人偷带过来的《花花公子》杂志和3张我的写真照——那是我18、19、20岁生日的纪念,两张是叶怡姐给我照的,一张是一位男士照的。还有那些要命的日记,不知妈妈会不会翻看,看了很可能突发脑溢血或心脏病——我从小就懂得什么是该说的什么是不该说的,我只有在日记里说真话……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8)

    今晚有雨。西安的雨滴因为常常混着黄尘,落在地上啪啪地响。雷可泡在会议的告别酒宴上,吴凯也不知去向,只有我陪着小多。我知道小多的心绪不太好。因为妈妈烧毁了我少女时代的所有记录,我的心情也十分恶劣。去宾馆餐厅吃饭时,我要服务员拿一瓶五粮液过来,我跟秦小多说,人生这么累这么难,活那么清醒干吗?郑板桥有句名言叫“难得糊涂”,今天咱们糊涂一把怎么样?

    小多杏眼圆睁,双手一拍桌子,痛苦万分又像快乐万分地叫,好好,真对我的心思!干吗糊涂一把?永远他妈的糊涂下去才好呢,喝!

    于是我和小多像铁哥们儿一样,要了一盒七星牌香烟,一边喷云吐雾,一边你一杯我一杯把五粮液咕咚咕咚灌下肚,实在灌不下去就在碟子里转汤勺,汤勺把儿指向谁谁就喝。酒瓶空了,我们歪歪斜斜起身要走,服务小姐拿过账单请我们结账。秦小多大眼一瞪,白多黑少,嘴角挂出一丝坏笑说,小姐放心,黄不了你们!把我们的开销都记在1608房吴老板的账上,多算点儿无所谓,别少算就行。

    出了电梯,走在静悄悄的铺着红地毯的走廊里,我们扯起嗓子一遍遍唱“妹妹你大胆往前走”,像香港黑社会的大姐大一样旁若无人。回到包房,先后冲完澡套上睡衣,她躺着,我坐着,一副万事皆空的样子。也许因为心境相通、同病相怜吧,我发觉从这个晚上开始,我和小多特别亲近起来。

    雨滴轻轻浅浅敲在玻璃窗上,留下一条条伤心的水线。

    晓婵,你说我哪儿长得好看?秦小多头朝外躺在巨大的圆形席梦思上,双手枕在脑后,两条秀腿交叠着架在床头上,半敞的睡衣下,胴体白得耀眼。我说她哪儿都不错,简直像标准件,可以做现代维纳斯的雕塑模型。

    她抬抬腿说,不,其实我的腿最好看,童子功练出来的,到现在刚中有柔,软而不松,不信你看。话音未落,秦小多一个鲤鱼打挺翻过身,脸朝下卧在那儿,后腰一用劲,两条长腿就彩虹般弯过来,雪白的脚竟然贴着脖颈探到胸前的床单上,小脸从两腿间钻出来,笑眯眯的好吓人,整个儿人弯成一个圆环。我的天妈!快三十岁的人了,身子还软得像条蛇。

    你爹妈一定是搞文艺的吧?我说,要不怎么会造出你这样的美人坯子?

    小多放下双腿,两手托腮笑说,其实我爹是卫生局的行政科长,我妈是医院的会计,两人长相土极了,跟风干冻梨似的,我和他们一点儿不像。小时候我常去医院玩,给叔叔阿姨唱歌跳舞,那些同事跟我爸妈开玩笑说,瞧你们两口子模样,看一眼后悔半年,怎么会生出这么漂亮的闺女?是不是利用职权在育婴室把孩子掉包了?要不就是当妈的借谁的野种儿了。妈妈后来跟我说,1971年那会儿闹“文革”,两口子闲着没事儿,有天晚上去看芭蕾舞《红色娘子军》,回来不知怎么来了情绪,一番亲热就把我生出来了。我上边有一哥一姐,品种齐全,其实没必要要我了,妈当时想把我做下来,爸不同意。我的名字“小多”就是这么来的。后来我和姐姐吵架时,姐姐常点着我脑门儿恨恨地说,当初怎么没把你“计划”下去!

    小多看看挂在我胸前的狼牙,忽然把话题拐了弯。晓婵,我对你们这帮新生代或叫什么新新人类的真不明白,你和北极狼那么好,整天黏黏糊糊的谁也离不开谁,怎么不结婚啊?而且北极狼隔三岔五还去相对象……你们玩的什么把戏?

    我抚摸着狼牙,一时哑然。

    一个巨大的黑影遮盖了我。那是我心中的一个秘密……

    记忆中,总有一个黑色的影子包围着我缠绕着我。天很黑,影子更黑,以至于至今我也看不清他到底长什么样子。有时头脑中刷地掣过一道闪电,如天幕打开一般,我浑身颤栗,手脚发硬,刚要抬头看看他的脸,世界又陷入一片黑暗。

    那时我家住在市近郊的村子里,村后有连绵起伏的山岗、蜿蜒的小河和一大片茂密宁静的白桦林。每逢盛夏的雨后,到林中采蘑菇是我的乐事。

    我家与地道的农民有很大的不同,我父亲毕业于地质中专,在地质勘探队里认识了我妈妈。我外公当年曾是南京国民党政府的发言人,是大新闻官,在上海住洋房、开洋车,我外婆年轻时堪称花容月貌,和我差不多,一双狐媚眼的热辣眼风能飞出八丈远,和著名影星胡蝶、上官云珠什么的曾同台演戏,常有来往。大陆解放时,外公把外婆和女儿——也就是我妈妈——扔在大陆,只身跟国民党军队跑到台湾,再无音讯。妈妈因为成分高,高中毕业后上不了大学,只好报名去了地质勘探队,在云南大山里爬上爬下找矿。爸爸自幼喜好乐器,吹管拉弦样样通,妈妈喜好唱歌,逢年过节,两人常在一起演出,慢慢就好上了。“文革”时,妈妈被当成黑五类,围攻批斗,挂牌子剃鬼头,爸爸一气之下和妈妈辞了职,回到老家种地为生。好长时间里,全村把细皮嫩肉的妈妈视为怪物和妖精,她怎么可以天天刷牙冲澡泡脚?怎么可以穿裙子,还动不动跑到城里把头发烫成一个大鸟窝?怎么可以喝茶,还喝一种叫做咖啡的苦玩意儿?怎么可以给女儿穿长袜和短裙?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9)

    也许就因为这些,那个粗大的黑影包围了穿短裙的我,我知道我一定看到过他的模样甚至知道他是谁,我曾与他有过亲密接触,应该有过一些糖果、极简单的对话,还有哭或笑,可我全然忘记了,只有模糊不清的可怖黑影时常在我脑海中闪现,所以有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患过失忆症,比如我常看着手中的一串钥匙发呆,挖空心思地想,这枚圆头钥匙是家门的,这枚方头钥匙是办公室的,这枚小的是自行车的,这枚铜质的是红漆方柜的,那么这枚挂着一个小钢圈的是哪儿的呢?

    与黑影相遇时我大概只有七岁。至今我也弄不清楚,是真有其事,还是我做噩梦留下的一段臆想。总之,那个该是成|人的黑影就像午夜的一只大鸟,张开羽翼覆盖了我……它折磨了我好些年,每每想起就想呕吐。后来,叶怡姐常拉我到她家里住,我走哪儿她跟我到哪儿,那个黑影才渐渐淡去。

    后来,地质部给爸妈落实政策,恢复了干部身份和待遇,我家也搬进市区。十九岁那年,我与我的第一个男人——常来我们中学搞文学辅导的一个报社编辑,正是他口若悬河、旁征博引的演讲让我爱上了他,同时也爱上了文学——几度缠绵后,我忽然产生了一种极强烈的冲动和愿望,想把这种压抑的感觉或臆想释放出来。那时我对那位编辑的崇拜和依恋简直到了欲死欲活的地步,而他思想很开放,也很有学问,我想他不会在乎我是不是chu女的。

    那是一个炎热沉闷的下午,空气仿佛不再流动,所有的树叶没精打采耷拉着一动不动,整个小城静静困在白日梦里。爸妈不在家。听完他的“三吏、三别”之类的古汉语辅导,我昏昏沉沉有些犯困,他说晓婵你躺下睡会儿吧。我躺下了,他拉上窗帘坐在床边,父亲般亲了亲我的脸蛋,然后默默凝望我,目光空洞茫然,仿佛穿过我的身体投在别的什么地方。

    我闭上眼睛,年轻而饱满的身体莫名地掠过一阵紧张。

    好久好久,我的眼睑在日影里颤动。他知道我没睡,一只大手悄悄伸过来,轻轻抚摸我的额头、脸颊、脖颈,然后滞留在胸部。隔着薄薄的淡红衬衫,那里的柔软和颤栗让他也让我心惊肉跳。他一颗颗解我的纽扣。奇怪的是我一点不紧张,我甚至有点渴望。他辅导我整整一年,让我深深爱上了文学和他。他仿佛就是引领我走向文学梦的使者。现在我急切地想把自己给他,让我在他身下蜕变成一个会爱、敢爱、能爱的女人,那样我就会忘记和赶走那个可怕的黑影。

    我一丝不挂了。晶莹的身子一片雪白,像天使的光芒在透窗而进的树影里闪闪烁烁。我急急渴渴看着他的手,那双染有蓝色钢笔水渍的手抖颤着,近乎羞怯地缓缓抚摸着我的赤裸,猫爪般轻悄。

    我紧闭眼睛,眼角渗出泪珠。

    他犹豫着说,晓婵晓婵,你很美,我喜欢你,你愿意吗?

    我点点头。

    那是我第一次像一个女人那样妖娆在床上。也许因为太紧张,他zuo爱的时间很短,像打游戏机一样迅速出击“把敌人一举消灭”。尽管我给他的是我极其珍贵的第一次,却真的没有chu女红出现。可他什么也没问,好像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chu女红,那黑影在我心中也就淡了许多。我想,现在我可以把它说出来了,就像神话故事中那个装在瓶子里的魔鬼,我终于能够把它释放出来,抛向过去抛向忘却抛向虚无。

    我坐起来,穿好衣服,背过身去瞅着窗外,红着脸,结结巴巴把这件事说给他听,想让他帮我断定这只是我小时候做的一个噩梦。说完,我回头一看,那编辑两臂摊开,下体盖着毛毯,已经睡着了,那睡相极其愚蠢。

    我的眼睛忽然涨满泪水。我走过去摇醒他说,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编辑愣愣瞅了我半分钟,默默穿上衣服,默默登上皱巴巴的皮鞋,默默坐在沙发里吸了一支烟,然后默默走掉。

    那个黑影重又回到我心中,成了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是否存在的一个秘密。

    那位报社编辑已有家室,这让我觉得轻松,有一种不必谈婚论嫁的解脱感。

    在他之前,我经历过一次如火如荼的初恋。男孩叫米罗,他爸爸姓米,妈妈姓罗,所以他叫了米罗,一个怪好听的名字。米罗小我一岁,在学校低我一届,是高一(2)班的文体委员。他肤色白白的,长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下颏中间有一条浅浅的沟,略带弯曲的浓发堆在前额上,清纯得像茉莉花。我十七岁生日那天,不知米罗怎么知道了。放学时他等在我必经的路口,一手拎着书包,一手紧紧捏着一个精致的系着红丝带的淡黄|色纸盒。等我晃晃悠悠走过来,他红着脸迎上前说,胡晓婵,这是上海产的黛玉牌香水,送你做生日礼物吧,然后转身跑开,跑到很远的地方才敢回头,瞅着我甜甜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那样子灿烂得像小天使。那一夜我失眠了。第二天,我在米罗必经的路口等他,我说,陪我走走好吗?

    那是我第一次亲吻爱情。我们极幼稚也极纯真地好起来。我们的学习成绩有一阵子江河日下。我们每天都在学校走廊里悄悄递纸条,每晚都手拉手去公园或街上散步,周末就去影院看通宵电影,在黑暗中不断亲吻和相互抚摸,累得死去活来。那些日子我如痴如狂,精力旺盛而又形销骨瘦,两个黑黑的眼圈像饥饿的熊猫。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大概也是惟一一次强烈地渴望嫁人,嫁给米罗,因为我太爱他了!我甚至想把自己撕碎,一块块喂给他吃……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10)

    但是,黑影毁了我的爱。暑假里的一天,爸妈一大早进山采蘑菇去了。头天晚上,我就把这个消息悄悄通知了米罗。米罗来了,我们胆战心惊又心荡神迷地用颤栗的指尖探寻异性生命的一切奥秘。我第一次懂得爱是一种坚挺的渴望和一种不可遏止的热流。米罗苍白着小脸,抖抖地解我的纽扣,从第一颗到第七颗,我迷离着双眼,双手搂住米罗的脖颈,呢喃着不不不,却急切地看着、等着他的手,一层层解开我,好把我的雪白和美丽展示给他……

    第七颗纽扣刚刚解开,那巨大的黑影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突然覆盖了我,米罗要是知道我不是chu女怎么办?我怎么解释?

    他会瞧不起我的!他会认为我是坏女孩的!他会不要我的!他会弃我而去的!

    极度的爱变成极度的恐惧,让我浑身战栗不已。我突然退缩了。

    我下意识地掩住衣襟背过身,嗫嚅着说不行不行,我还小,我们还年轻,还不懂爱。你现在说爱我,将来上了大学说不定会爱上别人的,现在我要做功课,咱们分手吧,请你走开。

    米罗愣怔在那儿,嘴角颤抖着,泪珠一串串滚过脸颊。为什么?他问。

    不为什么。我背向他说。我不敢瞅他,我怕瞅他一眼就会软弱下来。

    他默默转身,离去了,丢下一串啜泣声。

    在房门关上的一刹那,我的心碎了,我多想喊他回来,说我爱他,我渴望做他的妻子,宁可大学不上了,给他做饭洗衣生孩子!但是我不敢喊,我把手指咬出了血……我把那血迹印在日记上,字里行间泪痕模糊。这样的决定对于我对于他都是残忍的事,可我毫无办法,我太害怕了。

    一直到现在我都后悔不迭,我应该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给米罗,我的纯情男孩,我的初恋男孩,我的阳光男孩,我的如歌男孩。

    遍体鳞伤之后,我对结婚成家毫无兴趣,我变成一个坏坏的女孩,像一朵妖艳的谎花在爱情的领地只开花不结果。又像一个放荡女子,把爱情当做口香糖,嚼尽甜味就毫不犹豫地吐掉。我想,就把生活当做餐桌上的什锦大拼盘吧,什么甜酸苦辣都伸出筷子夹来尝一尝,这样所有的打击、失败对我来说都不存在,都是我乐意享用的。到三十五岁至四十岁时,我就自杀,绝不花黄叶枯时还赖在枝头不走,绝不想老得皱皱巴巴没一点可爱之处,让风一样跑过身边的年轻女孩当老奶奶看。我想象着,到三十五岁或四十岁那一天,我会满心欢喜、甚至有些亢奋地拿出全部积蓄,买一套结婚用的白纱裙(这颇像动画片中的公主),余下的钱全部用来买鲜花堆放在房间里。我洗澡,化妆,披白纱,戴花环,吃一瓶安眠药,再喝一瓶红葡萄酒,然后打开煤气,静静躺在鲜花丛中……

    友人告诉我,吃罢安眠药再喝一瓶葡萄酒,然后打开煤气,这种双料自杀最稳妥最无痛苦而且是最美丽的,嘴角会微微翘起,两颊会浮现出酒醉般的红晕,像天使的微笑。

    小多听得惊心动魄。后来你爱过什么人吗?她问。

    爱过,爱过几个男孩或男人,但像过眼烟云很快就消散了。我最投入的一个男人叫林肯,可他毁了我的爱。我们是唱着《在雨中》相爱的,又是在雨中分手的,现在我们还时不时地泡在一起喝顿酒、吃顿饭什么的,好得跟俩铁哥们儿似的,就是不上床。

    你好洒脱,小多叹息说。

    其实我没那么洒脱。其实新新人类、现代美眉的洒脱都是做作出来的。在感受爱的悲欢离合甜酸苦痛方面,我们和上几辈女人和上几十辈女人没什么两样。现代美眉就是一个嘴硬。我说,要能重活一遍,我一定十八岁就结婚,可折腾够了!

    小多说,现在也不晚啊。

    我说,原来我想,等我疯到四十岁就自杀。现在看,我要是自杀了,对咱们社会也是个损失。实在不行,四十岁以后再找个老实巴交的老伴厮守着,晚年不孤独也就罢了。

    小多说,那时候想生孩子就难了,高龄产妇生的孩子痴呆儿的比例比较大,一个女人一辈子没个孩子太不圆满了。

    那就生个私生子吧,或者买几粒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精子弄个试管婴儿,我说。

    北极狼呢?他不想和你结婚吗?

    我说,我从未这样想过,我想北极狼也没这样想过。

    为什么?

    我怪怪地一笑,笑容肯定有些凄惨的味道。我说,北极狼不是人,他是飘在世上的鬼魂,是网上的虚拟人物,古今中外的文学经典把他的灵魂彻底腐蚀了,掏空了。他不能面对现实,他一直活在幻想里,他要求于爱情的,简直近乎一种苛刻的和不可能实现的完美,因为北极狼受过伤。

    那是读大学的时候,他爱上一个极清秀而又清纯的女孩,那女孩小脸白白的,身子细细的,说话柔柔的。女生在一起时就会叽叽呱呱,说啊笑啊,生命溅起一片热闹和喧哗。而那女孩老是与人走得很远,缥缥缈缈的,静得像一个虚虚的影子,仿佛只会跟小草跟微风悄悄絮语。休息的时候去图书馆,晚饭后去自习室,月明风清时候去散步,进了寝室就不出门,从没有什么人到学校找过她,也没有任何电话打给她。北极狼说,那时他觉得她就像天国里的仙女或刚刚出生的婴儿,晶莹剔透,纤尘不染,没一丁点儿的世俗味和烟火味。他说他太珍爱她了,和女孩相处两年,他和她只是吃饭,散步,赏月,观花,看电影,听音乐会,谈新读的书。他像虔诚的朝圣者,从未碰过她天使般纯洁的身子,他想把一切美丽和美好都留在新婚之夜。北极狼多少次沉醉地想,大学毕业后他就把她迎娶进门,然后供奉在家里和心里,让她在一年四季散发茉莉花般的香味。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11)

    但是,毕业前的几个月,那女孩忽然躲躲闪闪地不肯见北极狼了,在食堂吃饭遇上也要把脸别开。北极狼把她堵在校图书馆门口,问怎么了,问为什么。女孩低头捏着衣角,高跟鞋在地上蹭来蹭去。羞红着小脸说,对不起,白茫,咱们分手吧。她结结巴巴说她已有了另一个男友,是在家乡读高中时的同学,父母对那男孩印象极好,给她定下这门婚事,而她也真的爱他……

    如雷轰顶。北极狼一脸温柔还没来得及拿下来,已经摇摇晃晃几乎站不住了。他惊问,怎么可能?你们什么时候爱上的?

    女孩淡淡说,两个月前,寒假我回家探亲的时候。

    北极狼浑身颤抖痛楚万分,喃喃说,为什么?为什么?我是这样爱你呵护你尊敬你,两年来碰都不碰你,我只等待着我们结合的神圣一天……

    纯净的女孩拿一双纯净的眼睛呆呆看着自己纯净的亮指甲,说不用等了,白茫,请原谅,我不再属于你了。这件事不怨我。你不懂爱,不懂女孩子。我们高中同学集会的时候,那个男孩第一次和我跳舞就吻了我,那感觉真酷,真爽。那一刻我才知道,爱是灵与肉的火焰,是生命的狂欢和燃烧,是力量和激|情的迸发,而非远离尘世的哲学和守望。

    北极狼在床上整整躺了十多天,从早到晚泪流满面。经历过那次打击,北极狼发誓一定要找个绝对chu女,找个真正懂得爱情而又纯洁的女孩做妻子。他和我相识后,一定从许多同学那里知道了我深谙风花雪月,经历过许多爱恨情仇,并非他理想中的水晶女孩。同时我也知道,北极狼并不算优秀和强壮,不过是个散淡的、与世无争的俗人,远不是我理想中的男人。但我和他所以死缠着,是因为我们都受过伤,都渴望忘却和抚慰。在经历了许多沧桑之后,都随意地对待今天,严肃地对待未来,没想把对方扯进各自的憧憬,非要把对方变成自己的另一半。一句话,我们都明白,我们就是个臭味相投。因此后来他继续找他的对象,我继续泡我的迪厅、酒吧,一有时间我们就把整个世界丢在脑后,忘乎所以地拧在一起。

    这成了我和北极狼的游戏规则。

    我说,我一直想不清楚,臭味相投是不是也是一种爱?有一天我和北极狼去郊外的度假村玩,忘了因为什么事情,我突然恼了,把狼牙从脖子上摘下来往床上一摔,说你自己玩吧,我走!北极狼反倒笑了。他说,晓婵,你知道咱俩为什么泡在一起总分不开吗?因为咱们都不是好东西,我是狼,你是狈,都是极端的自恋主义者,都不肯为对方牺牲自己,但必须合在一起才能生存,这就叫狼狈为j。

    我说,爱自己才能爱别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怎么可能去爱别人呢……

    奇怪的是北极狼的这样子和这态度反而让我越发离不开他。我知道我是世纪末的超另类,是不洁的女孩,是把游戏当人生的现代美眉。而北极狼的坚守和不急不缓的等待,使他普普通通的样子竟然变得有些高大起来。其实,在我所有公开和秘密的爱情故事里,北极狼应该是很平常甚至很庸俗的一个。随着时间的慢慢浸剥冲荡,其他故事像凋零的花瓣,只留下一刹那的艳丽,然后就飘飞得不知去向,只剩下北极狼的形象日益鲜明起来,在每个有雨或有月亮的夜晚走到我的近前,提醒我到了这故事中某个情节的忌日……

    天热,吴凯的花心也突然热起来——他的铁灰色肉泡眼瞄上我了。这大出意料。

    吴凯的手机平均每隔三分钟响一次,烦死了。他挺着有棱有角的板寸头,频频下达指令指挥着凯达集团的一切运作,石头般的冷脸不动声色,声音却充满不容抗拒的威严。同时,他竟然悄悄地、冷冷地、不动声色地开始对我大献殷勤,像突然进入发情期的大河马。吃饭给我夹菜,上车为我开门,路上为我举遮阳伞。做这一切的时候,那张糙脸依然冷峻,无言,无笑,无表情。只有一次,我们四个一起吃饭,雷可和秦小多中途退席去超市购物,吴凯酒喝多了点,那张坑坑洼洼的冷脸黑中泛紫,他放下筷子,肉泡眼定定地瞅住我说,晓婵,论长相你不比秦小多差,论文化你是大学生,论性格你比秦小多开朗,论年龄你比秦小多年轻……

    说这话时,他脸上肌肉纹丝不动,依然铁面、石头、僵尸。

    我拿牙签从果盘里扎了一瓣橘子放进嘴里,然后说,吴老板你真棒,观察女孩特有经验,没半点漏洞。

    肉泡眼闪出钢铁般的铁灰色光泽,我要是雷可……

    选一个还是两个都收着?我坏笑着问。

    问题不在我这里,他说。天下美女各有各的主儿,也各有各的喜好,有的女人喜欢金钱,有的女人喜欢权力,而我只有金钱,没有权力。

    我说,其实,那类女人只喜欢金钱。她们喜欢权力,也是因为权力可以带来金钱。当然,金钱也可以收买权力,这就是你的优势。

    也可以收买女人,但我不喜欢被收买的女人。我喜欢女人用她的爱和温柔来收买我。

    我歪着头嫣然一笑,将双手探到脑后拢拢如瀑的长发——我相信我这样子极其迷人。我说,我这个人有三大优点:一是特喜欢金钱,二是特喜欢权力,三是特喜欢男人。但还有一个要命的缺点,就是从不把这三者混在一起用——也就是说,我喜欢的男人哪怕穷得底儿掉,我该喜欢还是喜欢;不喜欢的男人就是把金山送我,金山我可以收下,但人绝对不要。

    吴凯惊讶地说,喔,你这样的女孩很少见哩,我很喜欢。

    那你就小心点儿,这样的女孩最难对付。我放下咖啡杯,大大咧咧走过去挽住他的胳膊说,走,老板。

    吴凯的眉梢轻轻一掀,干吗?我觉出他的身子一抖,我知道我的香味我的温度我的魅惑像一股炽热的电流刹那间传遍他的周身,他体内也许有什么东西稀里哗啦碎掉了。

    陪我上街走走,我亲热地说。

    不晃死他晃死谁!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12)

    古代一位波斯诗人写道,在创世之初,真主把一朵玫瑰、一朵百合、一只鸽子、一条毒蛇、一点儿蜂蜜,一只死海苹果和一把粘土混在一起,结果他发现得到的混合物是一个女人。

    我常游离在自己之外观察和欣赏自己,自己做的事情常常觉得是别人或前生的故事。因此我的肉体常常违背我的意志干出些难以逆料的勾当,我丝毫不去干预,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她做出违反常规的事情,就像看着一个令我妒火中烧的人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明知道她将走向万丈深渊,我却躲在一旁阴暗地窃笑而不肯加以指正。这就使得我即便做起再大逆不道的事情,脸上也毫无羞愧之色。我是那么冷静地看着自己放肆地表演爱情,真诚地歌哭,羞涩地上床,为谁谁喝得酩酊大醉欲死欲活。我常常想,那个以往的我是不是也透过时光的空隙在观察今天的我,于是就有了不同时空的我各自表演着自己的故事,我也就像尊重别人一样分别尊重着自己。

    上大学前和放假回家的日子,家乡那座小城总有许多男人想巴结我,只要我愿意,我会在酒桌上装得胸无城府,单纯可爱,并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迅速同他交换手机号,或者把我的号码写在他的手上。十有八九,第二天对方的电话就过来了。但是,若没有爱,我会把那位男士当做空罐头盒踢来踢去,让他的呼唤发出空洞的回响,见我跟见铁哥们儿一样近身不得,面对我的飘飘长发、妩媚双眼,只能望洋兴叹。

    若有爱,哪怕是短暂的,他就完了,我也完了,两人之间也就完了,直到我和他烧成灰烬。1

    世界上,只有政客、漂亮女人和算命先生懂得如何利用别人的信任。

    不幸的是,这三种人的素质我无一不备。见风使舵,乘隙而入,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这些日子,吴凯对我的进攻越来越猛,我借力使力,把个美人计玩得云山雾罩。平时,我就像胸无城府、没心没肺的疯女孩,一味儿装傻,该上的时候上,该溜的时候溜,不能让他太热——那样有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也不能让他太冷——冷了就什么事情都办不成了。不时扔给吴凯一个楚楚动人的娇笑,偶尔抛去一个含义模糊不清的眼风,时常像乖巧的女秘书问寒问暖叫他感动一下。

    但我和秦小多私下约好,让她充分行使当主子的权利,绝对不给吴凯和我单独相处的机会。我说,关键时候你要是见死不救,我就杀了你!

    小多笑嘻嘻说,你要是不好好服侍我,我就把你送虎口里去,比如半夜让吴凯叫你去给他剔剔牙缝儿什么的。

    在西安空港候机准备返回h市时,我想时机已到。我香气缭绕、娇态可人地偎住吴凯,搂着他的胳膊说,老板我有点事儿想求你。

    他挺着颇有气派的板寸头,双手插在西服裤袋里显得特别道貌岸然。他体味着我的温香说,说吧,除了劫飞机、抢银行。

    我说完我的事儿,他说如果这点破事儿就能收买你,很容易。

    正是旅游旺季,西安空港人潮涌动,亚非拉美黄白黑各类人种应有尽有。当着秦小多(雷可和他的下属在前一个航班飞走了)和全世界人民的面,我搂住吴凯的脖子,跷起高跟鞋,响亮地、结实地、无耻地亲了他一口,一个花瓣似的唇印便鲜丽在他右脸颊上。

    这是当代美眉惯用的小伎俩、小玩闹、小把戏,让你喜气洋洋魂飘天外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你。越是公开的调情越没戏。不知吴凯是否明白这些,不过我这动作夸张、矫揉造作、结结实实的一吻仿佛亲在石头上,那张糙脸仍是紧绷绷的一脸正气。板寸头掏出手帕仔细擦掉唇印,说别胡闹,这什么地方!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候机厅的男男女女怪怪地瞅我,心里肯定想这个风流丫头和这个男人搞什么搞,骗吃骗喝骗钱骗房骗车!当然,也有几位拎着高级密码箱的大款直勾勾盯住我,大嘴半张,露出一副灵魂出壳的傻样儿。小多在一旁冷眼旁观,心里铁定在骂我真是一狐狸精!排队进安检口时,她果然暗笑着悄悄拧了我一把,生疼。

    回到h市大约一周后,我去集团财务中心领秦小多和我的工资,顺便去了吴凯办公室,问他事情办得怎样了。我怕他不见兔子不撒鹰,必须在他对我心怀鬼胎的时候趁热打铁。

    一身潇洒合体的||乳|白色西服套裙,长发垂肩,腰肢挺拔,步履轻盈,我举着蒙人的小脸款款步入总裁办公室。吴凯使劲抽抽鼻子,但愿迪奥牌香水的味道能让他灵魂出壳。显然,他的板寸头又经过仔细修理。我笑呵呵说,老板,你的板寸怎么总像鞋刷子一样有棱有角?

    见我春风杨柳般地进了屋,那双半开半合的肉泡眼闪过一丝滛邪的光亮。他把玩着手中的签字笔说,没大没小,有这么跟老板说话的么!这么多天不来看看我?你不想我,我可想你啊。

    谁说我不想你?我天天想,夜夜想,求你的那件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晓婵,你是不是太实用主义了?他起身推开写字台后面的一扇门。来,进去喝两杯,咱们西安一行,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13)

    门开了,敞开的内室装饰华贵,浅黄|色的厚地毯,一张大大的圆形白色席梦思,床下两双红软缎拖鞋,还能看见靠墙立着一张红木梳妆台。不知有多少女孩或女人或被迫或自愿或主动在这里与他春风一度。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女孩子会被他威严冷酷的样子和不容置疑的命令吓坏的。

    社会上种种狗男人混男人软男人小男人我见得多了,但这种不说软话、不说废话、让你跟他上床就像让你倒一杯茶给他的冷男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我有些慌乱。我努力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特社会、特油条、特世故的样子,娇媚地嘿嘿一笑说,你有没有搞错啊?进那种地方你会犯错误的。

    吴凯的嘴角阴险地一动,似笑非笑说,我现在特别想犯错误。

    我把长发拢拢齐甩到脑后,坐到写字台对面的靠手椅上,从他的中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放在鼻下嗅嗅。这一切动作都是下意识的。

    哦,你还吸烟吗?他啪地打着火机递过来。

    我说,在大学时跟男生学的,吸着玩呗。

    吴凯死盯着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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