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动:万里江山不如你 - 情动:万里江山不如你第7部分阅读
,准备空手入白刃。
飞鸿郡王在李伟的强势态度之下,又有即墨大小姐在一旁围观,自己也确实觉得这副金手铐太过霸道,只得走到桌边,将上古宝剑放在桌子上。
即墨大小姐没想到飞鸿郡王终于心软,赞许地看了他一眼,走到床边,拉起红丝的手臂,将他的手腕举高。
李伟一直紧板着的面孔露出了隐约的笑意,他毫不迟疑,迅速抓起宝剑,“唰”地一声拔出,腕子一抖,一个漂亮的飞鹰捉鱼掠过海面的招式,斩断了金手铐。
金手铐断了。
即墨大小姐看见金手铐被断开,红丝的手腕保住了,心里一阵轻松,感到很欣慰,认为自己和大师兄、飞鸿郡王都在积德行善,功德无量,做了好事。
飞鸿郡王取回宝剑挂在腰间,捡起掉在地上的金手铐揣进怀里,看着李伟帮红丝的手腕上药缠好纱布,说道:
“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红丝是钦犯,我奉命要将他捉拿回京,路途遥远,已经耽误很长时间了,就此告辞。”细雨中,夜深人静,红丝看不见前方道路,被飞鸿郡王拉扯着一条胳膊,踉踉跄跄地行进着。
红丝越走越慢,刚才被李伟误会打了一掌的胸口隐隐作痛,在飞鸿郡王的推搡下,勉强走了几十米,忽然腿一软,单腿跪在了地上。
红丝不明白李伟怎么会这么轻易地让自己被人抓走,他心里很失望,可是也不能怪李伟,平民百姓谁又敢轻易得罪官府呢?
“红丝,你又想耍什么花样?快点起来。”
飞鸿郡王不耐烦地问,看见雨要下大了,他讨厌雨水把自己的衣服淋湿。
红丝喘息了一下,心里对这个带走自己的人不抱有任何幻想,因为红丝很清楚现在的处境,自己是犯人,那个人是来抓犯人的。
红丝想站起来,可是觉得双腿发软,站不起来,只得问道:
“到底我犯了什么罪?……你一定要抓我?”
“废话,都说了多少遍了,你是钦犯懂不懂?钦犯是皇上指名要抓的罪犯,我只是奉命办事,碰巧赶上你是犯人,所以才抓你。你赶紧站起来走。”
红丝感觉自己光秃秃的头被雨水淋湿了,头皮一阵阵发凉,他忍着胸口疼痛,轻咳了几声,问道:
“我走不动了……钦犯是不是都该死呢?”
飞鸿郡王对钦犯红丝的忍耐已经到了极点,为了抓这个犯人,几天几夜没好好休息一下了,横眉反问道:
“你说什么?又想逃跑?”
“我是一个瞎眼的犯人,你抓我回去,我也什么都不知道……不如你现在就杀了我,反正我也是一死,也免得你担心我逃跑了。”
飞鸿郡王听出红丝这样说也是万般无奈的,心里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点怜悯,可是又想到在大草原上听那些骑兵说红丝烧了军营草料场,是需要有何等的气魄和勇气,与他现在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一点重叠不起来,喝道:
“胡说八道,你以为本郡王是杀人狂?你现在装可怜,你以前火烧草料场的时候应该是气冲霄汉吧?”
“火烧草料场……是吗?原来我还做过这么英勇的事。”
红丝忽然感到头脑有些发热,产生一阵晕眩,火烧草料场这五个字,仿佛冲击震撼到了他的心灵,在那件事里面……好像有什么人说过要救自己来着?
“你问谁呢?鬼知道你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否则你怎么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西厥国骑兵队要抓你,你逃到南宫王朝,升级了,变成皇上要抓你,成了钦犯,你现在无路可逃。”
雨地里,红丝单腿跪在地上,不但站不起来,只想倒下去,他迷迷糊糊地想:
好吧,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我走到哪里都是逃犯,犯了大罪,可是,好像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过他不嫌弃我,那个人是谁呢?
哦,头好疼,想不起来,好像有一道闸门封锁住了以往的记忆。
红丝举起双手捂住头,头脑发胀中,越来越多的迷雾缠绕住了自己,他陷入了梦境。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痛苦的样子,确信他不是假装的,上前勾起红丝的身子,反手扛在肩上,迈开大步走回客栈。
闵光边城并不大,李伟住房所在的小巷距离飞鸿郡王租住的客栈并不太远,仅仅隔了几条大街。
贴身随从小哲等在客栈里,看见飞鸿郡王扛了一个人回来,进屋放在了床上,急忙探头看,原来是一个光头蒙眼的少年,似乎已经睡着了。
“小哲,你去拿一杯热水,再端一盆温水过来。”飞鸿郡王吩咐。
小哲答应着,跑到厨房去了。
飞鸿郡王抓到了钦犯红丝,心里一块石头落地,感觉困意袭上来,等小哲去拿热水的时候,侧卧在红丝身旁,意欲合眼休息片刻。
红丝陷在梦中,凄凉的场景让他迷茫,也是在下雨天,自己被绑在一根木棒上,凌空吊在一座什么塔上,不远处,隐约有一个少年凝视着自己……
——那是谁啊?
红丝的梦境渐渐清晰起来,仿佛能看见自己对面的那个少年泪流满面,颤抖着向自己伸出一只手,似乎在说:
红丝,我想救你,可是我太大意了,身中乱箭,就要死了,我想听你说一句话。
红丝心头突然战栗起来,那少年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这么熟悉的声音,这么亲切的面容,是谁呢?啊,他被乱箭射中了,他在流血,他就要死了……
不,不,不要死!
红丝的梦境太真实了,他的意识在梦中是不受压抑的,似真似幻的梦境,勾起了往昔的痛苦,在梦里他的眼睛不瞎,看得清清楚楚,那个要救自己的将死的少年,是……是自己所爱的人?
在梦中,红丝被吊着,努力挣扎着想要靠近那个少年,大声哭喊着——我爱你!
从梦境返回现实似乎只是一步之遥,刹那间身体可以移动了,红丝似醒非醒,出声:
“我爱你……”
红丝躺在床上,翻动了一下身子,摸到了身边的一个人,啊,是柳琴吗?急忙紧紧地抱住,吻了一下那人的脸颊,呢喃祈求道:
“别死……别离开我……”
飞鸿郡王本来只想和衣在床上躺一下,不料突然被红丝压在了身下,还被紧紧地抱住,吃惊之余,伸手想把红丝推搡开,摸到了红丝的额头,热浪滚滚烫手得吓人,红丝发高烧了?
今晚红丝旧伤未愈又受新伤,挨了雨淋,心力交瘁,发起高烧,在恶梦中痛苦徘徊良久,终于回到了现实,半清醒半沉沦的状态下,误把飞鸿郡王认作了自己所爱的人。
飞鸿郡王攥紧拳头,犹豫着是否要打红丝一拳?可恶,一个钦犯竟敢胆大包天想要吃本郡王豆腐?
“我爱你……我爱你……”
红丝反复着,心情激荡不可抑制,红唇仿佛蜻蜓点水一般,在飞鸿郡王脸上浅浅划动。
飞鸿郡王犹豫着,隐隐幻想:如果是大皇子对自己这么说该有多好啊?
红丝发着高烧,迷茫中捧起飞鸿郡王的脸,开始热烈地吻他的嘴唇。飞鸿郡王在客栈里把上古宝剑交还给阿九和尚,不敢泄露红丝是钦犯且目前落在自己手里,只是装作漫不经心地随口问起关于红丝的旧事。
阿九和尚心实,不疑有它,把自己知道的事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从打擂、到摧毁万花楼、再到担当副将和敢死队长。总归阿九和尚对红丝的底细所知有限,说不清楚关于飞鸿郡王所要探听的重点。
夜已深,即墨大小姐和大师兄也在小巷李伟的房子里叙旧聊天,听见大师兄问自己关于梦中人的事,不自觉地有些害羞,红了脸儿,但想到大师兄也不是外人,有些执着地说道:
“大师兄,别笑话我死心眼儿吧?我要找的人在大草原上失踪,我怎么也是不甘心的,我终究想要找到他。”
李伟蹙了一下眉头,怀有几分惆怅,追根究底地问道:
“小师妹,萨珂草原那么大,找一个人如同大海捞针。你要找的那个人如果据你所说身负重伤,很可能出了意外,或许死了,或许失陷在什么偏僻角落或隐秘地方。你已经找了他半年,如果再找三年两载,你还是找不到他,那你怎么办?还要一直找下去吗?”
李伟提出的这个问题,即墨大小姐也曾多次自问过,她心里的答案一直都是非常坚定的,点点头,思绪万千:
——明月,不管你在哪里,我想找到你。
不论找得到你也好,找不到你也罢,我都不会放弃的,我会一直找下去。花开花落,日升月降,唯有你的影子永远在我的思念里,永远不会改变初衷。
如果你我真的命里无缘,不能幸福地在一起,至少让我能再见你一面,我愿用我的十年、或者二十年的寿命,换来和你再相聚一刻的美好时光……
即墨大小姐想到自己的心事,觉得很伤感,一双滴溜溜儿圆圆的眼睛半眯了起来,清澈如水的眸子中泛起泪光,心知找人的事情急不得,着急也没办法,可是,已经过去半年了,毫无头绪,自己还需要寻找多少个半年呢?半年半年地岁月蹉跎,也许有一天自己在寻找中会变得满头白发鬓鬓,青春已逝。
李伟见小师妹眼中含泪,不禁为她的深情所感动,宽慰她道:“小师妹,大师兄也帮你找,总会找到的,古语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心诚则灵,那个人会出现的。”
“谢谢大师兄。我总觉得红丝和我的梦中人长得很像,偏偏他眼睛看不见,又失忆了,记不得我是谁。”即墨大小姐忧郁地说。
“小师妹,既然你这么想,就不要错过这个机会,我们追上去,悄悄地把我义弟红丝从那个狠心的官府人手中救出来,帮他治病,你和我用本门内功一起给他打通淤塞的血脉,先让红丝眼睛复明,在请高人你义父设法恢复他的记忆,你就可以弄清楚红丝到底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了。”
即墨大小姐对李伟的豪爽性格是十分了解的,刚才如果不是自己横加劝阻,大师兄怎么也不会让飞鸿郡王带红丝走的,有些歉疚,说道:
“大师兄,你说得对,咱们追上去救出红丝。我知道飞鸿公子带红丝去了哪里,昨晚我们碰巧投宿到一个客栈里,他身边只有一个随从小哲。我现在就带你去,这个家你要离开了,需不需要好好收拾一下?”
李伟回头看了看自己居住了两年之久的家,摇了摇头,平淡地说道:
“小师妹你知道的,我平时喜欢行医仁心,盼望一生能用高明的医术,悬壶济世,所以,我的房子里除了一些我平时采的草药,别的东西都不值什么,你等我一下,我把这些草药归拢一下随身带走。”
即墨大小姐看着大师兄的家,确实简朴无华,知他因弟弟死了而心灰意冷,性格变得有点脱俗超尘,幸好现在大师兄有了义弟红丝的牵挂,也许能让他慢慢地回归现实,变成一个更加生龙活虎的血性汉子。
李伟很快地把屋子里各处的草药拾掇起来,包了一个很大的包袱扛在肩上,俨然像一个走江湖的土大夫,笑得即墨大小姐肚子痛。
即墨大小姐引路,师兄妹二人奔回客栈,到了门口,见里面大厅还点着灯笼,飞鸿郡王和阿九和尚正在面对面谈话。
即墨大小姐小声问道:“大师兄,我去大厅缠住飞鸿他们,顺便打听点消息,你去客房把红丝带走,咱们去哪里会合呢?”
李伟想了一下,低声说:“红丝身体欠佳,远途奔波肯定吃不消,不如咱们走水路,顺着河道乘船,又轻松又方便,就是比骑马要慢很多。”
“坐船好,慢点没事,我们又不着急去做什么,你救出红丝后,先带人去河边码头,雇好一条船等着我,我随后就到。”
即墨大小姐和李伟商议已定,两个人立刻分头行事。
李伟垫着脚尖,轻飘飘地来到后面的客房,透过门底下的门缝,看见只有一间客房还亮着灯,于是走过去敲了一下门,捏着嗓子叫门道:“客官,你家少爷在大厅有急事叫你去一趟。”说吧,急忙闪身躲在走廊拐角处。
飞鸿少爷的随从小哲正在房子里看守着红丝,坐在红丝床边的一个小板凳上,听见门外好像是店小二传话说少爷找自己,急忙站起身,走到门边,开门看时,传话的店小二已经走掉了,想必少爷有急事,急忙向大厅走去。
小哲来到大厅,看见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你一言我一语地轮番问一个胖和尚话,那个胖和尚被两个人追问得心急火燎,变得口齿有点不灵光,正在那里结结巴巴地说:
“这位女施主,没有的事,并非贫僧贪图这把上古宝剑,妄图把宝剑占为己有,确实是红丝委托俺代为保管的。”
“和尚不能撒谎,红丝如果身怀锋利宝剑怎么会受伤这么严重?你又说红丝是万花楼里的奴才,他从哪里来的这把价值连城的宝剑?”
即墨大小姐转移大家注意力,不停地追问。李伟擅长医道,想给义弟红丝熬药喝,他随身背来的药材大包袱派上了用场。
包袱一打开,顿时满船舱里充满了各种草药的香气。李伟从包袱里面挑挑拣拣地拿了七八种药材,很开心地说:
“弟弟,咱们不用担心半夜药店关门不卖药。我这包袱里面的东西,是我这两年采集的草药,足足有好几十种,给你配药吃是富富有余。如果你能把我采来的这些药材统统吃光,那你的病情就会痊愈了。”
红丝半依半靠地坐在船舱内的一侧,看不见这些草药,却能闻见满舱的草药清香,说道:
“李哥哥,你这些草药闻起来香味很浓郁,熬出来的药汁一定很好喝,不像有些大夫配的药苦极了,闻一闻就让人想吐。”
“哈哈,弟弟,这个你就不知道了,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所以呢,越是苦药,越是药劲儿大,吃了以后病会好得快,我现在给你配的药也是很苦的,待会儿你这个小病猫一定要喝下去,不能怕苦。”
李伟表面上欢声笑语,其实他心里很着急纠结。因为义弟红丝的身体内火外寒,伤病交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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